杏彩体育注册医疗诊断医疗文书专项自查医疗机构普法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
发布时间:2024-04-24 21:16:22

  2020年9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国卫监督发〔2020〕18号)(以下统称《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是指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及其人员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整改的自我管理活动。

  医疗机构要围绕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文书管理等方面,杏彩体育注册对是否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整改。

  根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可以分为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全面自查是指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情况进行的整体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是指医疗机构根据依法执业风险隐患情况、医疗纠纷或者相关部门要求等开展的针对性检查。日常自查是指医疗机构各部门(包括依法执业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自主开展的依法执业检查杏彩体育注册。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日常自查。杏彩体育注册

  一方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情况将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法执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发现存在违法执业行为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处罚幅度内从重行政处罚: